昨日,交警在市区人民路、中山路、吴宁东路、环城北路等地设卡点检查乱鸣喇叭行为,10余辆违反禁鸣规定的车辆被现场处罚。 “开车乱鸣喇叭是交通陋习之一,尤其是车辆在红灯转绿灯起行时乱鸣喇叭现象更为严重。”据交警介绍,对在禁鸣区域鸣喇叭的机动车,市交警部门将严肃查处,并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1款第4项规定,对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行为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