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30551 | 回:0 | 关于开展横店镇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
鱼鱼 | |
职务:管理员
|
关于开展横店镇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了深入推进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工作,有效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经东阳市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16年4月5日开始至2016年9月30日止,在横店镇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旅游专线、景区周边及镇区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道禁止停放机动车(施划有停车泊位的除外)。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监控拍摄、当场查处、现场拖移等措施。 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必须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对乱停乱放的将一律实施现场拖移措施,车主需凭有效的来历凭证,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罚后放行。 旅游专线的S218省道、横黄线限速为60km/h,其它道路限速为50km/h,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现场测速严查超速行驶行为。 二、严禁无牌无证车辆上道路行驶 公安交警部门将从严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行为,对违法车辆一律依法暂扣并从重处罚。 涉及政府各部门及横店集团系统干部职工的,实施处罚后通报所在单位。由单位再另行作出处理。 从事销售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业主,必须向顾客明确告知不得上道路行驶的规定,并出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严禁“渣土车” 违法违规运输 镇区范围内的“渣土”、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统一由专业运输企业运输。在禁行区范围内通行的“渣土车”必须到交警部门领取通行证后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 对未取得通行证或未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未实施车辆冲洗、违反装载规定、遗洒载运物污染路面的车辆一律暂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四、严禁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驶入镇区道路 每日7时至21时,禁止核载1.25吨以上的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在镇区影视大道(含)-长征路(含)-金佛庄路(含)-九龙路(含)-盛庄西路-S218省道(环城北路)形成的合围区域内道路行驶,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限行区域的须到横店交警中队办理临时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五、严禁电动自行车、行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 对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及行人不走人行道、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线(斑马线)、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者,将视情给予教育、劝导、警告、行政处罚等措施。 交通参与者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劝导、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予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东阳市横店城市风貌综合提升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16年3月25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横店兔”,横店动态一网打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