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33601 | 回:0 | 一在东阳打工的外地青年与小学生畸恋触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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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东阳打工的外地青年与小学生畸恋触刑法 37岁的贵州大龄青年杨某,喜欢上了年仅13岁的小老乡,偷吃禁果,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5月24日晚,杨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杨某在东阳务工多年,前几年因犯盗窃罪被东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今还是单身。去年3月份,杨某认识了一个贵州老乡正在读小学的女儿小花(化名),渐渐熟络起来后,经常送她去上学,有空还带她出去玩。去年4月,他还去老乡的租住处,给小花过13岁生日。 两人竟在今年春节后明确了恋爱关系,人前人后毫不避讳地以男女朋友相称。 4月中旬的一个晚上,杨某和小花有了出格行为。那是小花14岁生日的前几天,杨某明知小花未满14周岁,还是把小花带到自己的出租房。杨某觉得是两情相悦,所以发生关系也很自然。两天之后,两人再度有了肌肤之亲。 杨某频频出入家中,小花的父亲却怀疑妻子和杨某有隐情,一气之下将妻子打伤住院。民警在调查这起夫妻打架事件时,发现了杨某和小花之间的不正当关系。 5月24日,吴宁派出所民警将杨某抓获。 办案民警说,小花当时还未满14周岁,属于幼女,而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金华日报记者张黎明通讯员朱一红 关注微信公众号“横店兔”,横店动态一网打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