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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全知道
2022-07-13 15:59:22
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小学2022年阳光招生实施方案
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小学2022年阳光招生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东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东招委字〔2022〕7号)文件精神,做好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小学2022年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小学2022年阳光招生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招生原则。坚持学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严控学校班额。
(二)统筹管理原则。根据学校现有办学规模和招生能力,按“划定学区,统筹安排”原则,统一安排新生入学。
(三)分类有序原则。按照分类依次录取,具体分类见下。
(四)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招生政策公开、实施办法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5年9 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横店常住人口学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对应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批准。
三、学区划分
横店校区:
横店、花厅、雅塘、杨店、郭新宅、良渡、毛里塘、杨公里、横山、芙蓉、上城头、上湖田、里家塘、七一、八一、上盛庄、何宅、白竹坞、巨樟、建新、赵宅、马祖、厉宅、湖头陆、中湖头、禹周、三景头、上城、洪塘头、淮泗、禹山脚、金马。包括横店校区所属学区的楼盘。
南上湖校区:
上东、上西、半傍山、盛树头、屋基丘、泗塘、牛背弄、烈光坞、湖口、赵宅、马祖、厉宅、湖头陆、中湖头、禹周、三景头、上城、洪塘头、淮泗、禹山脚、金马、沈坎头、里坞、新荷庄、夏阳山、夏溪滩。包括横店校区和南上湖校区所属学区的楼盘。
横祥校区:
横祥、东一、杨树蓬、下店、乔午头、金良、绕溪。
任湖田校区:
任湖田、黄珊庄、金宅、桐坞、东里塘、荷叶塘、群峰。
兰亭小学:
横店镇范围。
四、招生计划
(详见 东阳全知道 微信公众号)
五、招生类别
A类:一年级新生在学区内有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至网上报名首日,下同),父母有学区内住房房产(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学区内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B类:一年级新生在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当可就读人数少于B类报名人数时,按一年级新生落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未被横店校区录取的,调剂到南上湖校区。
C类分为C1类与C2类。
C1类:一年级新生父母现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1类报名人数时,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未被横店校区录取的,调剂到南上湖校区。
C2类:一年级新生父母现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2类报名人数时,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D类:一年级新生父母拥有学区内的住房购房合同(开发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产证,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当可录取人数少于D类报名人数时,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E类:东阳户籍一年级新生,父母在学区内有稳定工作(拥有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或在学区内经商办厂1年以上),以用人单位为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或父母拥有有效营业执照年限长短录取。
F类:非东阳户籍一年级新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学区内居住从业满一年,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或父母拥有有效营业执照年限长短录取。
G类:一年级新生已连续三年及以上在镇区内幼儿园就读,父母一方在镇区经商办厂或在镇区有稳定工作,并在镇区内长期租房实际居住,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当可录取人数少于G 类报名人数时,以幼儿园就读年份长的优先。如幼儿园就读年份相同,按父母一方(在镇区单位工作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短或按父母一方经商办厂年限长短依次录取。
横店小学教育集团横店校区开放报名类别为A类、B类、C1类;横店小学教育集团南上湖校区开放报名类别为A、B、C、D、E、F类;其他校区开放A、B、C、D、E、F、G类。
从2022年1月1日起新购买(取得房产证)的私有住房,三年内只接受一户家庭适龄子女入学报名。
补充说明:一年级新生在学区所在范围村居有户籍的优先录取。
六、其他有关适龄儿童入学
1.根据市政府、镇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引进高级人才,横店集团引进高级人才,规上企业骨干,积分入学的持证人,镇政府相关部门站所公职人员,本片区教职工,横店一中、横店三中和横店镇幼在编教师,符合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等对象的直系子女,由横店镇中心小学统筹调配入学。
2.符合学校报名条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缓学复学儿童,可到学校报名。
3.符合学校报名条件,有兄(姐)在学校就读的二孩、三孩可向学校申请同类优先。
4.一年级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现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且父母为独生子女,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未被横店校区录取的,调剂到南上湖校区。
七、招生录取程序
(一)网上提交报名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年级新生,报名时均应由其父母(监护人)在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1日通过“浙里办”APP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方法: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后登录“浙里办”。选择东阳市,搜索“东阳新生报名”,点击,进入“东阳市义务教育段(幼儿园)新生报名系统”。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作未报名处理。
(二)信息审核、补报名
7月19日-7月21日,学校对报名新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有效性审查。审查分网络审查与现场核验。提交报名资料时大数据比对成功的,学校进行网上审查确认。提交报名资料时大数据比对不成功、手动输入信息的新生家长接到通知后携带资料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经学校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新生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校补报名。
7月22日-7月23日,未录取学生补报。
(三)分类录取
全市统一时间按A→B→C→D→E→F→G类的顺序录取,取满即止。录取工作完成后,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做好招生材料整理工作。所有新生信息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八、招生纪律
成立2022年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小学阳光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坚持政策公开、实施方案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本方案解释权归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小学,各校区咨询电话:
横店校区:
(0579)86099975;
(0579)86099970
南上湖校区:
(0579)89302796;
(0579)89302797
横祥校区:
(0579)86099198;
(0579)86099197
任湖田校区:
(0579)89300210;
(0579)89300211
兰亭小学:
(0579)89325617;
1356672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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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东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东招委字〔2022〕7号)文件精神,做好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小学2022年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小学2022年阳光招生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招生原则。坚持学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严控学校班额。
(二)统筹管理原则。根据学校现有办学规模和招生能力,按“划定学区,统筹安排”原则,统一安排新生入学。
(三)分类有序原则。按照分类依次录取,具体分类见下。
(四)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招生政策公开、实施办法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5年9 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横店常住人口学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对应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批准。
三、学区划分
横店校区:
横店、花厅、雅塘、杨店、郭新宅、良渡、毛里塘、杨公里、横山、芙蓉、上城头、上湖田、里家塘、七一、八一、上盛庄、何宅、白竹坞、巨樟、建新、赵宅、马祖、厉宅、湖头陆、中湖头、禹周、三景头、上城、洪塘头、淮泗、禹山脚、金马。包括横店校区所属学区的楼盘。
南上湖校区:
上东、上西、半傍山、盛树头、屋基丘、泗塘、牛背弄、烈光坞、湖口、赵宅、马祖、厉宅、湖头陆、中湖头、禹周、三景头、上城、洪塘头、淮泗、禹山脚、金马、沈坎头、里坞、新荷庄、夏阳山、夏溪滩。包括横店校区和南上湖校区所属学区的楼盘。
横祥校区:
横祥、东一、杨树蓬、下店、乔午头、金良、绕溪。
任湖田校区:
任湖田、黄珊庄、金宅、桐坞、东里塘、荷叶塘、群峰。
兰亭小学:
横店镇范围。
四、招生计划
(详见 东阳全知道 微信公众号)
五、招生类别
A类:一年级新生在学区内有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至网上报名首日,下同),父母有学区内住房房产(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学区内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B类:一年级新生在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当可就读人数少于B类报名人数时,按一年级新生落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未被横店校区录取的,调剂到南上湖校区。
C类分为C1类与C2类。
C1类:一年级新生父母现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1类报名人数时,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未被横店校区录取的,调剂到南上湖校区。
C2类:一年级新生父母现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2类报名人数时,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D类:一年级新生父母拥有学区内的住房购房合同(开发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产证,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当可录取人数少于D类报名人数时,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E类:东阳户籍一年级新生,父母在学区内有稳定工作(拥有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或在学区内经商办厂1年以上),以用人单位为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或父母拥有有效营业执照年限长短录取。
F类:非东阳户籍一年级新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学区内居住从业满一年,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或父母拥有有效营业执照年限长短录取。
G类:一年级新生已连续三年及以上在镇区内幼儿园就读,父母一方在镇区经商办厂或在镇区有稳定工作,并在镇区内长期租房实际居住,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当可录取人数少于G 类报名人数时,以幼儿园就读年份长的优先。如幼儿园就读年份相同,按父母一方(在镇区单位工作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短或按父母一方经商办厂年限长短依次录取。
横店小学教育集团横店校区开放报名类别为A类、B类、C1类;横店小学教育集团南上湖校区开放报名类别为A、B、C、D、E、F类;其他校区开放A、B、C、D、E、F、G类。
从2022年1月1日起新购买(取得房产证)的私有住房,三年内只接受一户家庭适龄子女入学报名。
补充说明:一年级新生在学区所在范围村居有户籍的优先录取。
六、其他有关适龄儿童入学
1.根据市政府、镇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引进高级人才,横店集团引进高级人才,规上企业骨干,积分入学的持证人,镇政府相关部门站所公职人员,本片区教职工,横店一中、横店三中和横店镇幼在编教师,符合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等对象的直系子女,由横店镇中心小学统筹调配入学。
2.符合学校报名条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缓学复学儿童,可到学校报名。
3.符合学校报名条件,有兄(姐)在学校就读的二孩、三孩可向学校申请同类优先。
4.一年级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现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且父母为独生子女,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未被横店校区录取的,调剂到南上湖校区。
七、招生录取程序
(一)网上提交报名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年级新生,报名时均应由其父母(监护人)在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1日通过“浙里办”APP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方法: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后登录“浙里办”。选择东阳市,搜索“东阳新生报名”,点击,进入“东阳市义务教育段(幼儿园)新生报名系统”。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作未报名处理。
(二)信息审核、补报名
7月19日-7月21日,学校对报名新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有效性审查。审查分网络审查与现场核验。提交报名资料时大数据比对成功的,学校进行网上审查确认。提交报名资料时大数据比对不成功、手动输入信息的新生家长接到通知后携带资料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经学校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新生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校补报名。
7月22日-7月23日,未录取学生补报。
(三)分类录取
全市统一时间按A→B→C→D→E→F→G类的顺序录取,取满即止。录取工作完成后,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做好招生材料整理工作。所有新生信息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八、招生纪律
成立2022年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小学阳光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坚持政策公开、实施方案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本方案解释权归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小学,各校区咨询电话:
横店校区:
(0579)86099975;
(0579)86099970
南上湖校区:
(0579)89302796;
(0579)89302797
横祥校区:
(0579)86099198;
(0579)86099197
任湖田校区:
(0579)89300210;
(0579)89300211
兰亭小学:
(0579)89325617;
1356672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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