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兔旅行网: 近日,一则事关影视工作室补税的《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文件在网上流传,并成为业界关注焦点。《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该文件显示,由税务总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已经送达浙江税务局,补税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于2018年12月30日截止,需补缴费用和滞纳金;第二个阶段约谈补税工作室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该会议内容显示,目前3天内已经有17位艺人被约谈;第三个阶段,税务上门辅导、检查,于2019年1月起至2019年3月截止,需补缴费用、滞纳金和罚款;第四个阶段为重点检查和税务抽查,于2019年3月起至2019年6月止,需补缴费用、滞纳金和罚款,可能会涉及刑事处罚。
该内容还显示,横店实验区收到税务通知,相关工作室需要按2016年至2018年3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
其中还以工作室收入100万元进行了举例,比如100万×70%为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按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100万×70%×80%×40%-7000(速算扣除数)为217000元,之前已缴纳个税为100万×70%×3.5%为24500元,所以需补缴税款为217000-24500为192500元。即100万元需补缴19.25万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横店工作室两位相关负责人处证实,会议在半个月前已经召开,最近开始明确内容,确实收到了上述通知,估计后续会发书面通知。
记者注意到,该内容还显示,税务2018年12月初内部定约谈名单,横店实验区建议自查自纠阶段时间越早越好,尽量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
记者还查阅了国家税务局网站,发现今年10月8日下发过《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文件,在文件中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明确,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对经提醒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从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2019年7月底前,对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对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大范围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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