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兔旅行网: 今天下午,东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媒体通气会,向媒体记者通报了2018年东阳交通事故情况,并就今后一个阶段的电动车管理做了重点介绍。
据统计,东阳每天发生交通事故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涉及到电动车,去年全年发生驾驶电动车受伤害一般以上交通事故55起,造成27人死亡、38人受伤。数字之高,令人扼腕叹息。
就在今天下午的媒体通气会上,东阳交警大队宣布了一个重要决定: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东阳实际,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具体涉及三项内容,包括未登记的电动车、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和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
其中,有三个时间节点十分值得引起大家的注意。
首先,2019年3月31日前,未上牌的电动车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
其次,2019年4月15日新国标正式实施后,禁止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一经发现依法扣留车辆,并对暂扣车辆鉴定,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将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处理。
第三,2021年12月31日前,将逐步淘汰现已登记备案的超标电动车;2021年12月31日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将禁止上路,一经发现依法扣留车辆,并对暂扣车辆鉴定,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将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处理。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电动车是符合新国标的?记者获悉,至少要同时达到以下四个要求:最高时速不大于25公里/ 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55千克,功率不大于400W,且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因此,准备新购买电动车的市民要特别注意这些事项。
接下去,在路面执勤中发现未登记的电动车,东阳交警将劝导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进行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登记。对违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并已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或因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等原因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又未办理防盗备案登记的,将按“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规定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尽快办理登记。
对未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驾驶人(主要针对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而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超标电动车),首次查获其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口头警告,抄写交通法规或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再次查获并有闯红灯、违规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越线停车、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对已经经过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登记的电动车违法载人的,将受到20元罚款。对未登记的超标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达到3人以上且驾乘人员均为成年人,将受到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处罚。来源,金报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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